依照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一款,本公司年度如有获利时,应提拨不低于百分之十之员工酬劳,前项员工酬劳数额中,应提拨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为基层员工分派酬劳,将经营成果与全体员工分享。
晶硕除提供员工伙食补助、部门聚餐补助、尾牙活动、团体综合保险、定期健康检查、员购优惠、员工旅游或家庭日外,另按营收0.15%及下脚料40%提拨职工福利金,作为员工生日、三节、五一劳动节奖金、婚丧喜庆补助及尾牙抽奖等使用。2024年本公司投入超过新台币8,742万元,平均每名员工5.3万元,较前一年度增加12.8%。
| 项目 | 投入金额(新台币千元) |
| 提拨职工福利金 | 24,091 |
| 团体综合保险 | 3,178 |
| 定期健康检查 | 701 |
| 员工伙食补助 | 43,605 |
| 部门聚餐补助 | 1,699 |
| 尾牙活动 | 14,147 |
| 合计 | 87,421 |
本公司致力于提供员工具尊严、安全的工作环境,落实僱用多样性、薪酬与升迁机会的公平性,确保员工不会因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政治倾向及其他受适用法规保护的任何其他状况而遭受歧视、骚扰或不平等的待遇。同时,重视员工多元性,2025年女性主管比率达34%,身心障碍员工达1.4%(优于法定晋用标准)。
晶硕于2009年成立,符合2003年制定的“劳工退休金条例(劳退新制)”,按月依员工薪资6%提缴退休金储存于劳保局设立之劳工退休金个人专户中,另员工亦可在其每月工资6%范围内,自愿另行提拨退休金,依法自当年度个人综合所得总额中扣除。
晶硕无符合适用劳退旧制的员工。
更多员工福利实施情形请参阅晶硕永续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