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

晶硕在保持正常经营发展以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同时,亦关注供应商夥伴在环保及职业安全卫生之落实情形,希望驱动产业与供应链的正向循环,共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

晶硕依下列条件遴选原物料类合格供应商,并於必要时进行实地评鉴:

  • 取得ISO国际品质系统认证丶通过相关外部审查合格丶通过GMP或美国FDA或JQMS认证合格者。
  • 供应商於晶硕提供之自评审查表,包含品质系统丶供应商管理丶环境及仓储管制丶教育训练及认证等9大项目中,取得60分以上,并经晶硕采购及品保单位核准者。
  • 通过晶硕采购丶研发及品保单位,共同对供应商包括研发及制程丶供应商品质管理丶环境安全管理能力丶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等14项目之审查者。

作业流程如下:

2023年晶硕实地评鑑18家、视讯评鑑1家、书面评鑑2家国内外供应商,稽核结果未发现重大缺失。稽核期间所发现之缺失或建议事项,晶硕内部召开会议讨论後续管控措施,并通知供应商要求其提供改善报告。若该供应商未提供矫正预防措施,或经辅导後其成绩仍不理想时,可将该供应商於合格供应商名册移除。目前各供应商之稽核缺失及建议事项均已改善完成,现有供应商均维持有效运作,皆符合本公司之要求。

2020年,晶硕新增供应商安全卫生自评审查规定,对所有承揽商就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设置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计画丶劳工健康管理等9大项目进行评核。此外,亦开始於与供应商之合约中加入企业社会责任条款,要求供应商应:

  1. 劳工应拥有工作选择及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
  2. 提供平等就业机会,雇用劳工不得因性别丶年龄丶宗教丶种族丶国籍丶阶级丶语言丶思想丶党派丶籍贯丶出生地丶性倾向丶婚姻丶容貌丶五官丶身心障碍丶身分等差异而有任何歧视或差别待遇
  3. 遵守政府所公布之劳动丶环境保护丶食品安全丶公平交易等法令规范
  4. 提供雇用劳工完善丶健康丶安全的工作环境
  5. 评估并采取环境友善的政策,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社会及自然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等
  6. 不得承诺丶提供丶要求丶给予或收受贿赂或其他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予第三人
  7. 落实资讯安全及个人资料保护政策以维护公司业务永续经营

未来晶硕仍将持续优先考量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之供应商,与供应商建立符合企业社会责任的供应链体系,共同为环境永续努力。更多供应商管理内容,请参阅晶硕光学永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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