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公司治理、发展永续环境、维护社会公益,以贯彻企业永续经营理念、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本公司于114年设置永续发展委员会,永续发展委员会负责推动与执行公司永续发展策略目标,办理永续发展相关事务,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并得视需要随时召开会议。永续发展委会职权如下:
A. 制定、推动及强化公司永续发展政策、年度计画及策略等。
B. 检讨、追踪与修订永续发展执行情形与成效。
C. 督导永续资讯揭露事项并审议永续报告书。
D. 督导本公司永续发展守则之业务或其他经董事会决议之永续发展相关工作之执行。
职称 |
姓名 |
永续专业知识与能力及主要学/经历 |
主委 |
杨德胜 |
熟稔企业永续管理,管理企业策略与行动方案。 |
委员 |
张汉宜 |
熟稔永续风险评估,转化永续策略与行动方案 |
委员 |
李国安 |
熟稔永续能源管理,落实永续方案与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