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負責協助董事會執行監督職責及行使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之職權,並定期與公司之簽證會計師進行交流並就簽證會計師之選任、獨立性及績效進行審核。同時,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會依據年度稽核計畫定期向審計委員會提報稽核彙總報告,審計委員會亦定期對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及其工作進行考核。本委員會主要職權如下:
A.監督及審核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B. 監督並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施
C. 監督公司遵循法律規範之情形
D. 審核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之交易、重大資金貸予及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以及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E.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F.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職稱 |
姓名 |
簡歷 |
獨立董事 |
姚仁祿 |
大小創意齋、大小媒體、姚仁祿創意顧問公司的共同創辦人兼負責人 |
獨立董事 |
李淑瑜 |
富拉凱資本區域營運長 |
獨立董事 |
賴其萬 |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醫學教育講座教授兼神經內科主治醫師 |
本公司設有審計委員會,定期與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召開審計委員會會議,審議內容包含營運成果、財務報表、內控、內稽查核計畫及結果等事項。
除了每季董事會稽核主管針對內控及稽核內容的查核報告外,會計師亦就每季財務報告核閱或查核情形進行報告。其溝通結果皆記錄於審計委員會議事錄中,並將重要決議事項,定期於董事會中向獨立董事作說明及報告。
每年並至少一次由稽核主管、會計師單獨向獨立董事報告內控查核、財務報表查核相關事宜,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結果皆已充分溝通。
| 時間 | 溝通方式 | 出席人員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 114年2月17日 | 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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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證會計師 | 113年度合併暨個體財務報告與查核情形報告 | 無異議通過,送董事會決議 | ||
| 114年4月28日 | 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主管 | 稽核業務執行重點報告 | 無建議事項 |
| 簽證會計師 | 114年度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與核閱情形報告 | 無異議通過,送董事會決議 | ||
| 114年7月28日 | 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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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證會計師 | 114年度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與核閱情形報告 | 無異議通過,送董事會決議 | ||
| 114年10月27日 | 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主管 | 稽核業務執行重點報告 | 無建議事項 |
| 簽證會計師 | 114年度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與核閱情形報告 | 無異議通過,送董事會決議 | ||
| 114年12月22日 | 單獨會議 | 內部稽核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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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建議事項 |
| 簽證會計師 | 114年度內控查核規劃及關鍵查核事項。 | 無建議事項 | ||
| 114年12月22日 | 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主管 | 115年度稽核計畫 | 無建議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