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碩遵守公司所在地之法令規範,並依據「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制定人權政策,使員工、供應商、合作夥伴獲得尊重及保障。晶碩於政策中承諾:
晶碩除設有勞資委員會,每季召開外,同時成立有多個功能性委員會,致力提供開放透明的溝通環境,以確保人權政策之落實:
會議名稱 |
主席 |
開會頻率 |
2020回饋議題 |
勞資會議 |
管理處主管 |
每季 |
10件 |
性騷擾委員會 |
管理處主管 |
依實際需要辦理 |
0件 |
職災事故調查委員會 |
職安處主管 |
依實際需要辦理 |
28件 |
晉升評議委員會 |
管理處主管 |
依實際需要辦理 |
2件 |
申訴評議委員會 |
管理處主管 |
依實際需要辦理 |
0件 |
2020年公司分別自勞資會議及職災事故調查委員會收到10件及28件員工反映的議題。所有議題經討論後,由會議主席回應員工並獲得共識。任何有關員工權益重大影響變動,都經過雙方充分溝通後決定。此外,晶碩亦設有員工舉報/申訴機制:
2020年晶碩員工舉報/申訴信箱收到0封e-mail,有收到舉報/申訴案件,均將依規定交由申訴評議委員會處理,於期限內回覆申訴人,維護申訴人之權益。
2021年11月晶碩針對全體同仁(包括外籍員工),進行人權宣導,共有1,802人完成教育訓練。
晶碩希望來自不同地方的每位員工,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中發揮所長。晶碩的人力僱用政策以公開甄選為原則,透過各項測驗及面談,經審查合格後,方得依規定僱用,不因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性別、容貌五官、殘障或工會會員身分而予以歧視。日常營運中,即對人員流動狀況進行分析與改善、對人力結構的分布也力求平衡,若發現異常時,將隨時了解員工狀況以利改善。晶碩台灣地區員工聘僱情況如下:
聘僱類別 |
2020年 |
||
男 |
女 |
||
員工總人數 |
直接人員 |
398 |
654 |
間接人員 |
237 |
304 |
|
本國員工 |
直接人員 |
398 |
260 |
間接人員 |
237 |
304 |
|
外籍員工 |
直接人員 |
0 |
394 |
小計 |
635 |
958 |
|
總計 |
1,593 |
類別 |
2020年 |
|
男 |
女 |
|
身心障礙員工聘僱人數 |
16 |
3 |
合計 |
19 |
更多保障人權內容,請參閱晶碩光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