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硕遵守公司所在地之法令规范,并依据「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制定人权政策,使员工丶供应商丶合作夥伴获得尊重及保障。晶硕於政策中承诺:
晶硕除设有劳资委员会,每季召开外,同时成立有多个功能性委员会,致力提供开放透明的沟通环境,以确保人权政策之落实:
会议名称 |
主席 |
开会频率 |
2020回馈议题 |
劳资会议 |
管理处主管 |
每季 |
10件 |
性骚扰委员会 |
管理处主管 |
依实际需要办理 |
0件 |
职灾事故调查委员会 |
职安处主管 |
依实际需要办理 |
28件 |
晋升评议委员会 |
管理处主管 |
依实际需要办理 |
2件 |
申诉评议委员会 |
管理处主管 |
依实际需要办理 |
0件 |
2020年公司分别自劳资会议及职灾事故调查委员会收到10件及28件员工反映的议题。所有议题经讨论后,由会议主席回应员工并获得共识。任何有关员工权益重大影响变动,都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后决定。此外,晶硕亦设有员工举报/申诉机制:
2020年晶硕员工举报/申诉信箱收到0封e-mail,如有收到举报/申诉案件,均将依规定交由申诉评议委员会处理,於期限内回覆申诉人,维护申诉人之权益。
2020年10月晶硕针对全体同仁(包括外籍员工),进行人权宣导,共有1,497人完成教育训练。
晶硕希望来自不同地方的每位员工,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发挥所长。晶硕的人力雇用政策以公开甄选为原则,透过各项测验及面谈,经审查合格后,方得依规定雇用,不因种族、阶级、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性别、容貌五官、残障或工会会员身分而予以歧视。日常营运中,即对人员流动状况进行分析与改善、对人力结构的分布也力求平衡,若发现异常时,将随时了解员工状况以利改善。晶硕台湾地区员工聘雇情况如下:
聘雇类别 |
2020年 |
||
男 |
女 |
||
员工总人数 |
直接人员 |
398 |
654 |
间接人员 |
237 |
304 |
|
本国员工 |
直接人员 |
398 |
260 |
间接人员 |
237 |
304 |
|
外籍员工 |
直接人员 |
0 |
394 |
小计 |
635 |
958 |
|
总计 |
1,593 |
类别 |
2020年 |
|
男 |
女 |
|
身心障碍员工聘雇人数 |
16 |
3 |
合计 |
19 |
更多保障人权内容,请参阅晶硕光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